投資對象:一般為處于創建或重建過程中具有成長性的中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領先型、戰略新興產業型、商業模式創新型的企業,兼顧現代物流和服務等企業;有經驗、有技術、有資源、有市場的優秀創業者。
投資方式:
1.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入,事先確定持股期限、股權受讓人及價格,有限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在期限屆滿后按合同條件退出。
2.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入,嚴格按照《公司法》確定權利義務,參與企業經營管理,通過資本市場或協議方式公開轉讓股權。
投資重點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立足本地優勢資源轉化的產業。
投資的地域:注冊地在廣元的企業,廣元戶籍的個人。
投入資金的規模:一般情況下,單個項目投資金額控制在500萬元以下。
持股比例的控制:公司持股比例一般不超過30%。
投資業務基本流程:遞交商業計劃書→面談→受理后詳細盡職調查→評審→簽署法律文書→完成投資→跟蹤管理→退出。